【本站讯】据不完全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已经接受华侨捐赠15亿多元。特别是2000年《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实施以后,我省各地共接受各类华侨捐赠680多宗,款物折合人民币6.49亿元,年均接受捐赠超亿元,还有很多无法用货币统计的书画、器皿等文物。
省人大常委会10月下旬对《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20日上午,检查组与省政府进行了意见交换。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之焯,副省长张卫国参加了意见交换。
检查组充分肯定我省各级侨务部门和具体接受捐赠单位,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捐赠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爱国爱乡的赤子之情。同时指出,目前捐赠项目的登记备案意识还比较淡薄,受赠单位的跟踪服务做得不够好,要加大对条例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做好捐赠项目的建章立制工作。
张卫国代表省政府表示将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一一排出,加以解决。(来源:新华日报/作者:王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