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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007年05月18日 14:31

  【本站讯】“十一五”末,南京要确保建成中国首批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市。该市17日召开专题大会就此作出部署。

  与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相比,南京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区硬件设施不完善,全市只有五分之一社区办公用房达标;社区负担过重,行政化色彩较浓,社区精力过多应付各种评比检查;缺少一批具备较高素质的社工人才。

  为此,“十一五”末,每个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都要能达到每百户20平方米,老小区通过购买、租赁、置换、改造或新建的办法解决;新建小区则必须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项目,社区用房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将全面实行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和评比考核进社区的申报准入制。经过批准进入社区的事项,严格实行“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工作经费给予保障。

  从现在起,着手整合分散于各部门条口的专职社工,广泛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站”。2010年前,全市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工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1名社工具有社会学或者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70%以上的服务类民间组织负责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到“十一五”末,全市专职社工的待遇达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把社区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区县财政优先安排社区工作经费、人员待遇经费以及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等,保证每年每个社区5-8万元的工作经费投入。从今年起,市财政专门安排资金,对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办公服务用房达标、达到和谐社区示范标准的区县和社区,给予奖励。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雅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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