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转到繁体
  首页 今日江苏 江苏侨界 经科资讯 华文教育 海外侨情 侨务机构 法规政策 为侨服务  
1
 


4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苏侨界>>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水韵江苏”赴欧摄影图片展

征 稿 启 事


2007年07月26日 16:51

  为在海外展示和宣传江苏现代化建设成果和人文历史的独特魅力,省侨办和法国《欧洲时报》社将合作在欧洲主要城市举办“水韵江苏”摄影图片巡回展。为办好此次展览,省侨办联合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作品征集活动,欢迎全省专业摄影家和业余爱好者踊跃参加。有关征稿事项如下:

  一、展览内容:

  本次摄影展立足于江苏水乡特色,主题为“水韵江苏”,主要通过“古道运河”、“千里海疆”、“扬子江畔”、“两湖明珠”4个部分进行展示。参展作品要紧扣“水韵江苏”这一主题和4个部分的特点,通过江苏民族、民俗、民生特色与“水”文化的关系进行深度挖掘,重点表现江苏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状况,传递经济大省、教育大省、文化大省、旅游大省、和谐社会的信息,在宏观上有气势、微观上有美感,体现江苏的摄影展览的良好水平。

  二、参展须知:

  1、参展作品应是近年内拍摄的新作,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每位作者送稿数量不限;

  2、征选作品一律为精放的彩色照片,规格为8х10英寸,不收电子文件和反转片;

  3、应征作品必须标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并附简短文字说明;

  4、所有作品必须原创,作者本人对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负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5、凡入选作品将由主办单位进行统一制作;

  6、入选作品将获现金奖励,一律不退稿,不收参展费,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本次展览需要,使用入选作品制作光盘、画册等出版物进行宣传,并用于与展览有关的对外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7、征稿和截稿时间:2007年7月15日开始征稿,10月31日截稿;

  8、各省辖市侨办和摄影家协会组织的应征作品,以省辖市为单位,由市侨办集中统一送稿;

  9、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文宣处,邮编210008,联系电话:025—83306064,联系人:沈娟。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 2名 奖金各3000元

  二等奖 5名 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 10名 奖金各1000元

  优胜奖 20名 奖金各600元

  入选奖 113名 奖金各300元

  本次展览设组织奖3名,奖金各2000元。(根据各市作品获奖、入选和送稿数量的总成绩评定)

  所有获奖作品及作者均由省侨办与省摄影家协会联合颁发证书。

  四、展览评委会

  由省侨办与法国《欧洲时报》社、省摄影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完成作品评选工作。

  二00七年七月

编辑:正心
2
3
江苏省海外交流协会 版权所有  中国新闻社江苏分社网络部 技术支持
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 邮编:210008  热线电话: (86)025-83306064 83303695
E-mail:jsqw@vip.163.com
建议使用800×600以上分辩率浏览
电子证书下载
苏ICP备 0503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