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党章和党的基层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因此,党的基层组织的委员会的任期应从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