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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崇安区侨办:新形势下加强《保护法》宣传实施工作的体会与思考

2007年09月03日 15:28

  根据省侨办《关于开展落实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调研的通知》精神和市侨办的要求,崇安区侨办对近年来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简称《保护法》)工作进行了调研,下面,我们结合调研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宣传实施《保护法》工作,切实有效地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谈点体会和思考。

    一、崇安区宣传实施《保护法》工作成效

  近几年来,崇安区侨办在市侨办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打造“商贸崇安、文化崇安、满意崇安、效能崇安”的奋斗目标,将《保护法》宣传工作与区“五五普法”、法治崇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依托区统战工作平台,将《保护法》的宣传实施工作贯穿于整个侨务工作,并将《保护法》的宣传融入侨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履行侨办职责,围绕中心求发展。

  1、将《保护法》列入“五五普法”,为普法宣传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在“五五”普法期间,根据国家普法办的要求,我区将《保护法》列入“五五普法”规范,《保护法》的宣传更具广泛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在今年的侨法宣传月期间,区侨办牵头组织与区宣传部、区司法局在《今日崇安》出版了一期侨法宣传专刊,刊登了《保护法》全文,介绍了《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并对无锡市相关的涉侨政策(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私房拆迁等)进行宣传,对当前侨务工作的重要性、侨办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进行了介绍,专刊印发5000份,发放到机关各单位部门和街道社区,既宣传了《保护法》,也宣传了区侨务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侨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依托区“大统战”工作平台,侨务工作基础得到夯实,《保护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得到有力保障。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侨务工作高度重视,将侨务工作与统战部工作有机地融合在一起。2006年,经区委统战部领导的多方协调和努力,各街道党工委专门成立了由一名分管书记任组长,由统战委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街道统战(侨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指定由社居委书记负责社区统战(侨务)工作,健全了区、街道、社区工作三级组织网络和统战干部队伍,基本形成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统战干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同时,我们建立并完善了社区统战(侨务)工作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大统战”工作平台的建立,为《保护法》的宣传实施乃至侨务工作的全力推进,在组织领导、人力财力,社会资源等多方面有了更为有力的保障。

  3、侨务工作进社区,侨法宣传月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根据市侨办200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侨务工作的意见》,我们在全面展开社区侨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街道、社区侨情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崇安寺街道的南市桥巷社区和江海街道的风西社区作为创建崇安区侨务工作特色社区示范点,争取通过今年一年的精心打造,在特色社区实现“五个一”,即:有一个具体细致的工作方案、开展一系列富有特色的活动、有一块完整的工作台帐记录、有一块图文并茂的展版、有一篇指导性的经验文章。在侨法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转发了市侨办《关于在我市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锡侨发[2007]6号)文件,要求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我们把2个特色社区和教育局、医院作为侨法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单位,重点布置,重点指导,全区侨法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6—7月全区共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21次,其中侨法学习34次,侨法报告会3次,座谈会18次,侨法宣传专刊1期,专栏15期,媒体网络宣传1次,黑板报40期,法律咨询4场次,宣传日活动5场次,参与宣传活动人数近万人,颇有影响和成效。

  4、认真实施《保护法》,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宣传《保护法》目的是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在宣传《保护法》的同时,将《保护法》的立法精神融入到具体的为侨服务工作中。上半年,我们建立了社区、街道、区三级侨情信息资源台帐,加强与归侨侨眷和涉侨企业的联系,做好服务工作,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一是侨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我办围绕我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大局积极加强了海外联系联谊工作,充分利用区海外联谊会、社区侨务工作等平台,密切与海内外及港澳台等地区各方面人士的联系,为我区7月在港举行的招商洽谈积极牵针引线提供信息,并积极参与在港的招商活动。同时,对落户在我区的侨资企业,定期走访,加强联系,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并及时提供相关服务(举例:翰林轩的涉税、劳资、环保协调)。在5月底发生太湖蓝藻水危机期间,我办及时对我区的归侨侨眷、侨资企业进行了走访,了解他们的经营生活用水情况,并向他们及时宣传市委市政府为此采取的积极措施,稳定了他们的情绪,取得了他们的谅解。二是涉侨信访工作依法办理,友情操作。我们将做好涉侨信访工作作为“聚侨心、促和谐”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和宣传实施《保护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涉侨上访的重点集中在拆迁、劳资、政策咨询等方面,我们结合我区实际,对这些来访归侨、侨眷的问题及时了解情况,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能解决的及时给予解决。对一些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外的要求,我们予以耐心说服教育,使他们心悦诚服。今年我们接办涉侨投诉6起,涉侨提案1起,都给予了满意的答复。三是关心地区困难侨眷的生活,为困难侨眷献爱心、送温暖。年初,我们对地区困难归侨侨眷进行了调查,要求各街道建立台帐,做好跟踪服务。南市桥巷社区做到了“六个必”,即重大节日必访、有难必帮、新增对象必访,有病必探、社区民主建设必邀参加,社区重大活动必邀参加;风西社区专门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成立了“侨心义工队”,开展“一对一”的帮扶服务活动。

  5、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信息的宣传,增强侨务工作的活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今年3月区统战部组建了一支崇安区统战(侨办)信息员队伍,队伍涵盖各街道、有关单位及各党派基层组织在内的32名信息员,并专门进行了业务培训。区统战部制订了信息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奖励办法,激励基层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反映信息,扩大自身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形象,以作为求地位。三个月来,上报信息量同比上升了11倍,其中省级媒介录用8篇、市级媒介录用13篇。信息考核工作的加强,极大地推动了侨务工作的开展,增强了侨务工作的活力,扩大了侨办工作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1、《保护法》宣传实施工作的推进不够均衡。有一些部门领导及统战干部对《保护法》宣传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对《保护法》宣传工作的重视还不够,对《保护法》宣传活动的对象认识较为模糊,认为本单位或地区归侨侨眷不多,不需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致使全区《保护法》宣传工作的推进不够均衡。

  2、《保护法》宣传实施工作的执行、监督和评估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侨办是对侨宣传、联谊、协调、服务的部门,在《保护法》宣传实施过程中,侨办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一部法律的宣传和实施仅靠侨办自身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建立和完善一个科学有效的《保护法》执行、监督和评估机制还需要我们作进一步地探索和实践。

  3、基层侨务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建设和改革发展进程的加快,原先的侨情资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海外婚姻、出国留学、定居和务工潮,使社区中留守的新华侨华人眷属日益增多,有的新华侨华人把子女寄养在家乡等等,辖区侨情资源的流动和变化,给社区侨务工作掌握情况、开展活动增加了难度。基层侨务干部,由于工作岗位的经常性变动,再加上社区工作的千头万绪,对《保护法》的学习,尤其是对一些地方性的涉侨保护政策了解还很不够,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意识和为侨服务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4、《保护法》宣传工作缺乏创新,并存在一定的阶段性。由于基层侨办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不足,尤其是经费不足,给基层侨务干部开展工作带来阻力和压力。街道统战(侨务)干部,身兼数职,工作任务比较重,侨务工作常常是疲于应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保护法》宣传活动缺乏创意,活动的规模和影响力还不够,且有较明显的阶段性。

  5、《保护法》需要在宣传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保护法》是具体体现《宪法》原则精神的一部保护特殊群体的规范性法律,相对来说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和权威性。一旦有侵权现象发生,大多数都是侨务干部根据“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通过沟通协调和说服教育来解决问题。真正违法定性惩处的依据还必须根据《宪法》、《民法》、《刑法》等实体和程序法来依法执行,这也是造成有些领导干部对《保护法》宣传实施意识不够强的一个客观原因。

    三、加强宣传实施《保护法》工作的思考

  1、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宣传实施《保护法》意义的认识。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随着新世纪海内外侨情的发展变化,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和加强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加大。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侨务工作三个“大有作为”:在凝聚侨心、发挥侨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贡献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在开展民间外交,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扩大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交往方面,侨务工作大有作为。宣传实施《保护法》是做好侨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保护法》是开展侨务工作,为侨服务的理论和法律依据。我们要加强尤其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和教育,从思想上提高对侨务工作意义的认识。

  2、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侨务工作者的工作水平。一是要加强基层侨务工作人员的配置。街道、社区侨务工作的组织网络依托基层统战工作组织网络,街道统战委员身兼宣传委员,工作量大面广,因此,加强人员配置是开展侨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二是要加强侨务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对《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涉侨政策要进行系统的培训,侨务干部要注重现代科学技术、沟通交流方法等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对侨务工作如何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浪潮中,融合到和谐社区的建设中,发挥侨的作用,做好侨的服务进行探索和思考。三是要健全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发挥侨务干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侨务工作的活力。

  3.建立信息资源平台,提高侨务工作实效。侨胞、侨企是侨务工作的主要对象,调查了解侨胞、侨企信息是我们做好侨务工作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拆迁、新移民、海归、留学等新情况,使侨情资源变化很快,基层在信息资料的采集、联系服务、开展活动上存在一定的难度,信息的不对称,难免使工作有遗漏和或缺。我区将尝试建立一个区、街道和社区三级共享的信息资源平台,提高侨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4、健全《保护法》宣传实施的执行、监督和评估机制,推进《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侨办作为侨务工作的主要部门,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监督评估小组,加强对《保护法》宣传实施工作的调研。一方面要切实推进已经制定的涉侨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及时反馈信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侨情的发展变化,适时提出制定、修改、充实涉侨法律、法规的建议,不断完善保护侨益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内容,使侨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5、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作为求地位,不断增强侨务部门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侨务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侨为本,谋划思路、拓展工作、发挥作用。要把《保护法》的宣传实施融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要强化大侨务工作意识,改变“就侨务工作抓侨务工作”的工作习惯,在做好为侨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侨的资源优势,重点做好招贤引智、招商引资工作,对重点人物、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加强联系和沟通,以侨引侨,鼓励更多的归侨和海外留学人才到祖国和家乡创业,为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侨办要在为侨服务和发挥侨力的同时,不断增强其影响力和凝聚力。

  6、加大经费投入,确保侨务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我区侨办工作经费很少,街道、社区的工作经费更是远远不足。社区侨务工作的开展,特色社区的创建都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经费不到位,社区侨务工作就很难有创新和活力。

编辑: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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