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今年初,江苏省政府将“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万套以上”列入了2008年度工作目标。为确保任务完成,江苏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民政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住房保障目标分解到了13个省辖市及其所辖县(市、区)。根据目标分解方案,全省各地总计将新增廉租住房12016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1966套,高于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五部门还规定了一系列确保完成任务、加强住房保障的配套措施。
措施一:本月内完成规划
五部门要求各市、县(市、区)在5月底前,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和建档工作,编制完成2008-2010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2008年年度计划。尽快明确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包括集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及其选址、用地和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措施二:编制经适房投资计划
各地要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包括集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投资计划。此外,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设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按规定将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财政预算安排等资金归集到位,形成稳定的廉租房资金来源。
措施三:公布住房保障标准
各市、县人民政府近期要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以及其他条件。
各市、县(市、区)要在9月底前,将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年底前,实现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措施四:鼓励设立廉租房“一站式”服务
鼓励设立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实行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公示和配租“一站式”服务,以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手续。今年全省全面启用省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全面开通使用,相关数据全部录入并与省联网。(王烨)
来源: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