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丁湖海朱晓颖)近日江苏海事局全面启动区段巡航、重点水域驻守巡航、通航管区巡航等“一体化”巡航救助机制。
按计划,在长江江苏段按照划定的6个通航管区管辖范围,由南京、镇江、张家港、南通等六地海事部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全覆盖巡航,同时对全辖区74艘海巡艇的巡航时间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对未执行水上巡航任务的船艇要求随时处于应急待命状态,在接到水上救助指令后,正常情况下确保在10分钟内出航。
记者在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了解到,2007年,该中心共接警189起,涉及遇险人员5160人,遇险船舶720艘,组织搜救行动27起,人命救助成功率达到98.4%,高出全国5.2个百分点。
来源: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