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承诺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江苏的要求,切实增强侨务干部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侨务部门为侨服务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实施〈保护法〉办法》以及《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树立侨务部门的良好形象,江苏省侨办向全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护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立足岗位,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热情受理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来信来访,为他们提供有关侨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认真对待他们所反映的问题,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自觉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二、坚持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华侨回国定居以及“三侨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考投档加分身份认定的审核工作。在办理过程中,不得故意拖延,不得借故刁难,不得吃拿卡要。
三、坚持认真做好华侨捐赠服务和管理工作。搞好对华侨捐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积极引导和鼓励华侨捐赠,促进全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加强对华侨捐赠款物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捐赠款物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对违反《江苏省华侨捐赠条例》规定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坚持努力为侨港资企业服务。了解侨资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反映侨资企业的愿望要求和合理建议;组织侨资企业参加有关重大经贸活动以及考察交流等,帮助寻找商机;促进侨资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帮助协调侨资企业经济纠纷,维护侨资企业合法权益。
五、坚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在涉侨外事工作中,保守国家秘密,严守外事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工作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坚持投诉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对于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网站上公开答复。
投诉电话:025-83313538
电子信箱:jsqbjj@jsq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