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侨发〔200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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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侨办印发《关于扎实开展“温暖侨企行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侨办:
现将《关于扎实开展“温暖侨企行动”的若干意见》下发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开展“温暖侨企行动”的情况,请及时反映。省侨办将适时组织检查。
(联系人:吴新华 电话:025-83309340)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侨务工作 温暖侨企行动 通知
抄送:国务院侨办经科司,办机关各处、省海协办公室。
江苏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09年2月13日印发
关于扎实开展“温暖侨企行动”的若干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积极应对世界经济危机对我省侨港资企业冲击的负面影响,密切和侨港资企业的关系,促进侨港资企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就在全省侨办系统开展“温暖侨企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开展“温暖侨企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去年以来,受全球金融海啸的影响,我省许多侨港资企业资金短缺、订单减少、业绩下滑、资产缩水,面临的困难明显增多,发展的步伐逐步放缓,经济纠纷也呈上升趋势,部分企业进入了“寒冬”。
全省侨办系统积极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开展挂牌、投资、融资、维权系列服务,认真受理投诉,及时调解纠纷,努力排忧解难,较好地维护了侨港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了侨港资企业的生存发展。但和广大侨胞的需求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着意识不够强、联系不紧密、处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全省侨办系统必须认清当前形势,急侨企之所急,迅速启动“温暖侨企行动”,努力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以维护、实现和发展好广大侨港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促发展”要求的根本手段,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涵养侨务资源,做好引智引资工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切实增强做好“温暖侨企行动”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切实把“温暖侨企行动”作为2009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抓好。
二、开展“温暖侨企行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路,践行为侨服务宗旨,进一步强化“知侨心、懂侨心、暖侨心”理念,密切同企业的联系,畅通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以帮扶发展、解决问题为重点,和侨港资企业共渡时艰。
目标任务:加强对做好为侨港资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年度有计划,服务有措施,工作有专人,投诉有响应,进一步推动引资引智环境的改善;启动“为侨港资企业服务年”活动,全面完善和改进现有为企业服务的有关规定措施,深化“四给”(政治上给地位、生活上给温暖、发展上给扶持、法律上给援助)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法护侨,在省人大的指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侨港资企业的调查,在着力协调解决有关困难的同时,适时向省人大提出制定维护侨港资企业权益相关法规的建议;完善信访机制,加大对涉侨纠纷的处理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发挥江苏省维侨法律服务律师团作用,力争使经济纠纷事件逐年递减。全面打造顺畅、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办事得力、服务到位、快捷高效的侨办形象。
三、实施“温暖侨企行动”的主要措施和手段
实施“温暖侨企行动”,开展“为侨港资企业服务年”活动,把侨港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措施手段,完善反应迅速、应对有力的服务系统,履行承诺,拓展内容,提高质量,真心诚意做好特定经济形势下的“防冻保暖”工作。
1、组织“应对‘经济寒冬’高层论坛”。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省侨港资企业的情况已逐步显现,就侨港资企业如何应对金融危机、如何转型升级等问题,邀请著名经济专家为侨港资企业家授课支招,增强企业“不失控、不受损、不断链”等抗“冻伤”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扩大银行和侨企的合作。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扩大银行和侨港资企业的融资合作,使更多的侨企得到“速贷通”、“侨侨通”金融产品的服务。总结推广镇江天工集团开办江苏首家侨企“民间银行”的经验,推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组织侨港资企业“抱团取暖”,互帮互助。
3、加强同挂牌侨港资企业的联系。对省、市侨办联手挂牌的234家重点服务侨港资企业,要完善“三定”(定人、定时、定点)联系制度,履行8项服务承诺,切实搞好重点服务。要利用元旦、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进行慰问,加强联络,增进感情。适时提供国家、地方有关产业的政策资讯,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反映。
4、联合有关部门走访侨港资企业。根据今年省人大要听取侨务工作情况汇报的要求,采取走访侨企等形式,认真做好汇报工作准备。通过汇报,宣传侨务,扩大影响。各级也要以调解企业经济纠纷、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挂牌服务侨港资企业进行走访。
5、发挥维侨律师团作用。认真做好江苏省维侨法律服务律师团的换届工作,充实力量,扩大影响,完善功能。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咨询、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代理辩护、开展法律讲座等服务,努力维护侨港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尝试在部分地区建立服务站点,扩大覆盖面。
6、召开维护侨港资企业权益座谈会。适时组织工商、税务、外经贸、海关、商检等部门和侨港资企业家,就新形势下企业权益的维护问题开展座谈。通过座谈,使政府部门了解侨务工作的任务内容,掌握侨港资企业的困难需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努力为企业减轻负担。
7、加大对涉侨经济纠纷处理的力度。去年下半年来,和侨港资企业有关的经济纠纷明显增多,各级要未雨绸缪,知难而上。加强领导和工作力量,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做到“来访有门,接待有人,答复有期”,真心诚意为他们排忧解难。推进“分工负责、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失责追究”等制度,提高处理侨港资企业经济纠纷的质量和效率。
8、努力为侨港资企业提供商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部署,加强同有关方面的合作交流,营造侨港资企业发展的有利环境。精心组织好“海外江苏之友”、“相聚长三角”等品牌活动,提前做好项目对接等相关准备。积极向侨胞宣传、推介当地的投资环境和相关政策,适时组织、带领部分侨港资企业到苏北及省外、国外考察,帮助他们增资扩股,拓展国内外市场,寻找发展商机。
9、积极为海外专业人士来江苏创业提供条件。针对国外专业人才就业困难的特点,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推广常州创业基地“拎包就能入住”创业模式,为“海归”回国创业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积极组织海外“环保人士下江南”、“医药专家江苏行”等活动,提供创业服务平台。推进“海归”、“侨智”和侨企侨资的合作兴业,共谋发展。
10、进一步深化“三五五”计划。加大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研判,选择适当时机,将经过辅导已经成熟、且有发展的侨港资企业,果断推向国际资本市场,到境外上市融资。并继续选择有潜力的侨港资企业进行辅导,作好预备上市的前期准备。
11、组织好明星侨企和杰出创业人士的评选表彰。根据国务院侨办的部署,在组织好“2006-2008年度全国明星侨资企业”的评选推荐的同时,对全省“明星侨港资企业”进行评选表彰。还要组织好全国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的评选表彰,激励更多的侨胞在江苏创业发展。
12、发挥好海外交流协会等组织的作用。省市两级的海外交流协会,要针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着力加强对侨港资企业的服务和引导。要借助侨商投资协会等组织的联谊功能,定期开展活动,加强联谊服务,了解侨企侨胞的需求,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助。
四、加强对“温暖侨企行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侨办要把“温暖侨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分工一名领导负责,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强化责任、优化措施、完善政策、规范服务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外联经科处牵头,相关处室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建立“温暖侨企行动”协调机制。要发挥侨务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组织的作用,主动搞好“五侨”联动,加强同发展改革、工商、商务、财税、海关、传媒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通报交流信息,寻求支持配合。
做好对“温暖侨企行动”的宣传报道。要依托省市两级侨网和侨务通讯刊物的作用,开展对“温暖侨企行动”的系列宣传,广造舆论,扩大影响,营造氛围。要使各级明白做好为侨港资企业服务的重大意义,坚定信心,增添干劲。
加强对“温暖侨企行动”的检查督导。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服务能力。要关心引导侨务干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听取侨胞的意见建议,接受侨胞的评议监督。要以广大侨胞是否满意为标准,总结宣传“温暖侨企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对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纳入“双争”表彰活动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