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省侨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三种意识、做好五个服务: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全国侨办主任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我省侨务工作科学发展这个中心,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扎实做好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为推动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和为增强侨务工作前瞻性、有效性服务的各项工作,努力为我省“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和发展创新型经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发挥侨务优势和作用,为实现我省经济好字当头、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实现我省经济好字当头、又好又快发展,是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今年我省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各级侨办要发挥海外侨胞中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网络优势,着力提高侨务经济科技工作水平,努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新贡献。
一是围绕人才强省战略,配合我省“引进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工程”建设,大力开展“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推动建立与清华、北大、南大、复旦等校友会联系联络机制,发挥他们的人才资源优势,重点办好“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围绕对接世博会,呼应国务院侨办举办“华侨华人回家看世博”系列活动,继续同浙、沪两省市侨办联手举办2010年“相聚长三角”活动。发挥“海外人才中国创业示范基地”、“海外博士回国创业基地”、“海外博士回国创业示范平台”的集聚效应,力争在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上实现新的突破。
二是围绕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按照发展创新型经济要求,积极引导海外侨港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外侨合一优势和长三角地区侨务工作合作机制的作用,认真总结近年来举办“海外江苏之友”活动的实践和经验,不断改革和创新举办方式、内容,努力使“海外江苏之友”这个品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配合有关市举办好各类引智引资活动,适时组织重点侨港商投资考察团苏北行、沿海行。
三是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走出去”要求,充分发挥好省内企业资金、技术优势和海外华商的信息、人脉优势,引导和鼓励省内有条件、有意向、有实力的侨港资企业到省外、国外拓展发展空间。省海外交流协会继续组织好海协成员单位西北行、中部行等活动,努力探索侨务部门服务“走出去”战略的新路子。年内,要认真落实好“三五五计划”,扎实做好华东七省市侨办主任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百侨助百村”活动是省侨办响应国务院侨办“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要求,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品牌。按照计划,今年要实现100个侨港资企业对接100个贫困村的目标,国务院侨办还将联合农业部、科技部召开“全国侨办系统‘侨爱工程—万侨助万村’活动工作会议”。各级侨办要结合实际,扎实推进这项工作,要认真总结两年来开展“百侨助百村”活动的成功经验,争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今年是《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也是我国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各级侨办要以此为契机,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知识竞赛、侨法征文等形式,广泛开展侨法进街道、侨法进社区、侨法进农村活动。要以推动侨法宣传角建设为抓手,认真落实《设立侨法宣传角工作达标考核标准》,发挥好已挂牌侨法宣传角的示范、辐射效应,不断扩大侨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要重视做好社区侨务工作,不断拓展社区侨务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在巩固城镇社区侨务建设的同时,争取向有条件的农村乡镇推进,争取更多的社区开展社区侨务工作。要扎实开展“归侨侨眷关爱工程”,积极探索建立为归侨侨眷送温暖、送医疗的长效机制,省侨办拟在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侨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推动省有关部门建立全省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生活补助增长机制。各级侨办也要加强与财政、扶贫、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合作,争取通过政策扶持,使更多贫困归侨侨眷普遍受益。
扎实为侨港资企业服务是我省侨务工作的一大亮点。今年,各级侨办要把维护侨企在我省的投资权益,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省侨办根据全国侨办主任会议要求,拟建立以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涉侨投诉协调工作机制,各级侨办也要成立相应机制,让侨胞投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诉有门。要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司法及信访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努力推动重点涉侨经济纠纷和案件的妥善解决。要充分发挥维侨法律律师团、海协会、侨商会等组织在团结、引导、服务侨商中的独特作用,努力为侨商维护投资权益提供组织保障。积极筹备成立江苏侨商组织。
(三)加强工作统筹,大力开展侨务文化宣传工作,为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服务
各地要重视加强宣传载体建设,下大力建设好各级《侨网》、《华人时刊》和各市“侨刊乡讯”,注重抓好形式和内容创新,不断扩大宣传效果,在强化侨务外宣的同时,不断提高侨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继续加强与海外友好华文媒体的合作交流,组织好海外媒体到江苏采访采风活动,发挥好海外“江苏专版”作用,在宣传和展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同时,不断提高我省的国际传播能力。要广泛开展侨务文化交流活动,努力打造好、利用好“水韵江苏”这一品牌,力争实现“水韵江苏”环球展;积极推动江苏民族文化“走出去”,通过向海外社团赠送舞龙、醒狮、江苏民族乐器,推荐富有江苏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参加国务院侨办“文化中国—四海同春”艺术团赴海外巡演,不断增强中华传统文化的感染力。年内,省侨办拟联合文化厅,聘请10名江苏民间艺术家为“江苏侨界对外文化交流友好使者”。
华文教育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各级侨办要以上海世博会为契机,以江苏优秀文化为载体,坚持“游教”结合,精心组织各种形式的夏(冬)令营活动。省侨办要设法争取国侨办“中国寻根之旅”海外华裔青少年夏令营到江苏参观交流,使全年到江苏参加活动的华裔青少年超过200人。要积极向国侨办申领华文教育任务,增加外派华文教师名额,建立外派教师人才库,充分发挥江苏“文教大省”的优势。要切实加强省级华文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华文教育基地参与编写华文教材,推动省内华文教育基地与海外华文学校互访。省侨办将加大与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联系,成立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江苏分会。
(四)注重涵养资源,推动和谐侨社建设,为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服务
各级侨办要站在确保侨务工作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和加强侨务资源的涵养。在国内,各级侨办要通过大力实施“归侨侨眷关爱工程”、广泛开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活动、积极扶持侨商侨企发展壮大等形式,争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信任,继而影响他们在海外的亲朋好友。要重视和支持海外交流协会工作、深入实施“四百计划”,采取电话、邮件、慰问信等多种形式,与海内外侨胞保持密切联系。要扎实做好海协教育基金会资助贫困大学生工作,这是我们侨务工作的潜在资源。年内,省侨办将继续利用《华人时刊》,开展宣传、推介省海协副会长成员单位活动。在海外,各级侨办要采取有效形式,重视做好华裔新生代特别是江苏籍优秀华裔新生代的工作,帮助他们了解中华文化,加深对祖籍国和故乡的感情。要整合全省侨办系统的力量,通过研习、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努力培养结交一批有活力、事业有成、热心侨社事务的侨团新秀和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要高度重视和谐侨社建设,大力倡导海外侨胞树立“遵纪守法、讲究诚信、举止文明、团结和谐”的新形象,在“请进来、走出去”工作中,教育和引导侨胞发扬中华民族优秀品质和传统美德,加强团结互助,提高文明素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回馈当地社会,树立新生代华侨华人的良好形象。
要配合国家战略,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坚持从维护我国对外关系大局和华侨华人在当地长期生存发展考虑,按照低调、慎用、善用的原则,妥善做好东南亚地区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华侨华人工作。
(五)加强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为增强侨务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服务
各级侨办是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管理侨务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侨办反映侨情动态、提出政策建议,是各级侨办特别是省、市一级侨办的重要职责。要加强侨情数据库建设。本着资源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由省侨办牵头、各市侨办共同参与,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点侨商数据库、海外专业人才数据库、归侨侨眷数据库和海外江苏籍华侨华人数据库,全面准确地掌握侨商的资金投向、专业人才的研究方向、省内归侨侨眷和海外江苏籍华侨华人数量等方面情况,为推动全省侨务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依据。省侨办将参照上海、浙江等省市做法,聘请省内华文教育基地专家、抽调机关相关人员,适时成立侨务理论研究机构。年内,根据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和侨办系统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省侨办拟就以下几个方面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务院侨办提出有关政策性意见建议,即:江苏侨务工作乘势而上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华侨捐赠管理工作、新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来我省创业享受国民待遇、全省困难归侨及企业退休归侨生活补助增长机制、“海外江苏之友”等引智引资品牌的创新和改革、涉侨投诉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发挥文化强省优势弘扬中华文化等。省侨办各处室都要沉下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力争有好的效果,让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真正“得实惠”,使我省侨务工作更能“有作为”。各市侨办也要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坚持贴近海内外侨情、贴近侨务工作对象、贴近侨务工作实际的要求,注意把握新趋势、新特点、新动向,认真组织好侨务理论研究,努力增强侨务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侨务工作的理论水平。
当前,市、县一级机构改革已近尾声,有的还正在进行之中,各级侨办要以中办发[2005]7号文件为依据,从服务国家战略和民族复兴、尊重海外侨胞感情、构建和谐投资环境的角度,多向党委政府特别是分管侨务的党政领导做宣传、说服工作,按照中办7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侨办要求,侨务工作机构力争都设在政府序列。对于大政既定的县(市、区)侨务部门,各级要认真做好机构调整后,如何发挥县(市、区)侨务部门职能作用问题的研究,确保侨务工作上面有声音,下面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