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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三)》

2009-03-06

为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策引导”和“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的指示精神,商务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二0 0七年一月三十一日联合发布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三)》。此前,《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一)(二)》已分别于2004年7月和2005年10月发布,并在鼓励和引导我国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外投资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 责任编辑: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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