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进一步做好侨法修订的调研工作。7月20—21日上午,常州市人大民宗侨工委邀请了部分归侨侨眷代表、基层侨务干部、侨港资及留学生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在行政中心侨办七楼会议室召开的市人大调研修改涉侨法律法规座谈会。市人大民宗侨工委主任顾加明、副主任邹建玉、马少华,省人大代表、原侨联主席孙杏美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市侨办副主任恽爽主持。
市侨办主任蔡楚秋参加了会议。他说:《保护法》颁布二十周年来,我们的国情、侨情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保护法》中的一些条款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因此,为进一步做好侨法的修订,集思广益、献言献策尤为必要,感谢与会人员前来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侨眷费志远针对有关归侨侨眷私有房屋的拆迁问题,建议在新的侨法中有一个具体的规定,实行等面积的置换而不是等价置换。市新北区罗溪镇侨务干部王亚伟针对基层侨务中遇到的问题,建议新侨法对县级以下侨务部门如何有效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相关配套政策、侨务经费保障等问题应有明确规定。原市侨联主席、老归侨陈联庆认为:新侨法对于地市级政府出台相关归侨侨眷保护细则应予以确定,以增强侨法的可执行性。
海归创业人员、常州市艾信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陶英亮认为:面对海外华侨及归国华侨创业人数不断增多的新形势,新侨法应在扩大侨务部门职能、增强侨务部门协调机制作用方面有新规定、新要求;在保护华侨上要有配套的强制性法律;在招商引智、为侨服务上侨办应全程介入,使归国华侨在创业上有依托感、归属感。
会议最后,市人大民宗侨工委主任顾加明作总结发言。她说:二十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在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和事业的发展,侨法中个别条款亟待修改。座谈会开得很成功,我们向大家学习了不少东西,收获了很多新的理念,我们将把大家的建议集中起来,融入材料反映上去,使侨法的修订工作更具有前瞻性、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市侨办侨政处和经联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