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拟定本省组织起草侨务工作法规、规定,制订全省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二、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对有关部门涉侨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三、参与引进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江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处理涉侨经济纠纷。
四、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负责侨务信访、扶贫、华侨定居和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管理工作。
五、联系海外侨胞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开展对海外侨胞的新闻、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六、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开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工作。
七、指导市、县(市、区)侨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八、承办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