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宁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南京宁诚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由一批学业有成、思想敏锐的年轻律师和稳健持重、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部分律师具有法律高级职称。8年来,该所业务已深入到商务、房地产、金融、公司、证券、保险、知识产权、刑事、民事等各个领域,尤以办理金融、房地产、涉外投资及资产重组、证券、保险法业务见长。该所成立以来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与多家企业集团、金融机构建立了常年法律顾问关系。该所承办的国内外有影响的案件有:1992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国内首起外商合资纠纷案(南京爱兰德文具有限公司合股纠纷案);中国国级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仲裁案件数起,如香港建莱汽车有限公司仲裁案等;美国山特电源有限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案;台湾宝元机电集团公司委托的涉及青岛、南京、无锡数地合资纠纷非诉案,并为多家房地产公司策划、操作过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自1999年以来,受海内外投资者的委托,操作过多个资产重组项目。
该所有宽敞的办公场所、优雅的办公环境、先进的办公设施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各类法律工作人员近20名。以“求真、务实、优质、高效”为办案宗旨,主张公平与正义,对当事人尽忠尽责,奉行“以事实为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主要律师介绍:
张心怡(主任律师) 男,1957年生,1990年起从事律师业务,现为本所主任,具有法学高级职称,擅长涉外投资、公司重组及资本运作等律师业务。
曹迎春(男) 1974年生,南京大学本科毕业,1995年起从事律师业务,主要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
孙 刚(男) 1966年生,南京大学本科毕业,1996年起从事律师业务,主要从事金融法律事务。
苏 磊(男) 1970年生,南京大学本科毕业,主要从事经济、非诉讼法律业务。
梁 岩(男) 1973年生,河海大学本科毕业,主要从事民事、经济法律业务。
周劲松(男) 1967年生,东南大学本科毕业,主要从事民事、经济及商标代理等法律业务。
郁大镇(男) 1952年生,1996年起从事律师业务,主要从事民事、经济法律业务。
娄小龙(男) 1953 年生,1991年起从事律师业务,主要从事民事、经济法律业务。
胡恒金(男) 1960年生,南京大学专科毕业,主要从事民事、经济法律业务。
联系方法:
办公室:(0086)25-86607580(传真) 86607581 86607582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牌楼巷47号国华大厦11楼E座
邮编: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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